【提要】111年全年臺北市環境污染源稽查計7.9萬次,以廢棄物3.6萬次(占46.1%)最多,噪音2.5萬次(占31.2%)居次;同期裁處罰鍰次數及金額計4.4萬次、9,394萬元,分別較110年增加0.1萬次(3.4%)、55萬元(0.6%)。
為有效管制環境污染源,臺北市政府持續加強相關稽查工作,亦提供民眾E化檢舉管道,並加速案件處理,以增進環境保護力度。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統計,111年底臺北市轄內環境污染源稽查對象計2.4萬家,同年該局針對上開對象進行稽查計7.9萬次。進一步觀察環境污染源稽查類別,111年以廢棄物3.6萬次(占46.1%)最多,噪音2.5萬次(占31.2%)居次。
依前述111年稽查結果,該局對於違反法令規定之受查廠商或個人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將連續處罰,以達管制目的。111年全年裁處罰鍰次數及金額計4.4萬次、9,394萬元,分別較110年增加0.1萬次(3.4%)、55萬元(0.6%);若觀察罰鍰之環境污染源類別,111年以廢棄物3.2萬次(占71.8%)最多,空氣污染0.9萬次(占21.0%)居次,上述兩者合計占92.8%。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3B4588BF7801FE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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