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 星期四

阿波羅大廈調處後雙方同意共同推舉管理負責人並儘速於6個月內召開區權會成立管委會

針對阿波羅大廈管委會日前有兩造同時申請管理組織報備爭議,臺北市建管處於7月6日召開爭議調處委員會,會議中委員們就爭議雙方檢附之書面文件及推舉召集人之過程討論後,經當場詢問雙方意見,雙方均同意依客觀事實指定管理負責人,並有共識在6個月內召開區權會決定該社區之管理組織。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係基於社區自治精神,由區分所有權人合意社區管理運作,調處委員會檢視雙方資料,認為兩造之召集程序、規約內容仍有疑義,故暫時不予備查管理組織;但考量維護該社區日常管理事務之運作,所以調處委員會決議擇定適格之區權人選,做為該社區管理負責人,以解決社區目前日常管理維護事務運作之困境。 

建管處也強調,為解決社區紛爭,調處委員會特別籲請管理負責人應儘速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確認社區的規約及主任委員的選任方式,以維持阿波羅大廈住戶之間的和諧及組織運作,建管處輔導團隊亦可依社區需要協助後續區權會議召開等事宜。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46B7B90669DE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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